保函又称保证书,是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个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第三方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为被保证人投标、预约报修、支付工程款等行为担保,保证在其未能履约时,保证人代为履行义务或者赔偿损失。保函是保证人、保函受益人、合同的债权人达成的协议,是保证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
差额保函: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招标文件会设置一个风险控制价(一般为招标上限价的85%,亦有例外,具体看招标文件规定),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与风险控制价之间的差额担保,可以用保证金的方式,亦可用保函的方式,用保函方式提交的,该保函即为差额保函(风险控制价-中标价=差额)。一般差额保函金额超过中标价的20%,风险较大,原则上不予办理。
分离式保函:是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担保人应申请人(一般为担保公司)的请求,为被担保人(主合同的一方)向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保证在被保证人未能按双方协议履行其责任或义务时,由担保人代其向受益人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时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或经济赔偿责任
外汇预付款保函操作规程 以昆仑银行为例,昆仑银行外汇预付款保函的操作规程如下: 1.客户申请。申请人办理预付款保函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开立保函申请书、贸易合同副本、保函格式、对外保函合同、反担保函、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政府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及我行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经办行依权限审批。如同意开立,则相应扣减授信额度,非我行授信客户应交存100%保证金。 3.对外开立保函。我行审核无误后,根据《开立保函申请书》对外开立预付款保函。 4.按月向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报对外担保情况,填写《对外担保登记表》和《对外担保反馈表》。 5.对外履行担保义务。收到保函索赔通知后,应经当地外汇管理局核准后对外偿付。 6.一旦履行担保义务,经办行应根据对外担保合同和反担保函向申请人索偿。 7.保函的金额、币种、受益人、期限等主要条款的修改必须履行与开出保函相同的审批程序。